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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oid设备到底侵犯了微软的什么专利

最近关于微软通过从Android设备上收取专利授权费用而大赚特赚的消息铺天盖地,这是一件看起来非常讽刺的事情,因为明明是Google基于Linux开发的手机操作系统,怎么会轮到毫不相干的大对头微软来抢钱?Android设备到底侵犯了微软的哪些专利

到目前为止和微软在Android设备上达成专利协议的已经有几家公司,最大的自然是HTC,根据双方去年达成的协议,HTC每售出一台Android设备就需要支付微软5美元的专利费,前不久微软又和纬创达等4家公司达成类似的协议。

除了已经达成授权协议的那些公司之外,微软也向三星要求为其每一部Android手机支付15美元的授权费用,同时还向摩托罗拉和B&N(旗下有基于Android OS的Nook)提出了诉讼,目前尚在纠结当中。按照这种趋势,各大Android设备制造商最终都极有可能和微软达成价格不等的专利授权协议,也就是说,不久之后可能我们每买一部Android手机,都会给微软贡献了几美元。

关于已经达成的协议,微软并没有公布相关专利的具体内容,可能是为了留一手方便以后发动突然袭击。但是好在还有想摩托罗拉和B&N这样的反抗军,让微软不得不向法院呈上一些具体的专利内容。下面的内容有些涉及到一些普遍应用在智能手机操作系统甚至是桌面操作系统上的常识性功能,让人看了不免有些啼笑皆非。

微软针对摩托罗拉的诉讼中提到的专利

  1. 专利号5,579,517,长文件名支持。第5版之前的MS-DOS仅支持11个字符的文件名(包括扩展名在内),所以微软发明了一种同时支持长文件名和短文件名的方法。使用过DOS操作系统的朋友应该知道,超过11个字符的文件名DOS会自动缩短,并用~符号替代一部分,这个专利就是关于这个实现的。我很疑惑,Android系统有用到这个专利吗?
  2. 专利号6,621,746,闪存擦除。监视闪存的使用状况,在适当的时候进行有针对性的擦除操作。这个涉及到闪存文件系统的管理,具体的描述比较复杂,所以也无从判断到底和Android有无关联。
  3. 专利号6,909,910,联系人的创建和更新。具体为从通话记录中更新某个联系人或创建新联系人的系统和方法。如下图,这个估计很多智能手机都逃不过:
    微软有关联系人新建和更新的专利
  4. 专利号7,644,376,系统状态监视和通知系统。主要是关于允许移动应用获取手机状态变化的API,管理全局系统状态通知。
  5. 专利号5,664,133,弹出式上下文菜单系统。具体专利描述为对用户选择的对象获取并展示一系列命令在一个弹出菜单中。这专利估计是微软的屠龙刀,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当初苹果引入右键菜单的时候,微软没有起诉是因为Patent Cross-Licensing Agreement吗?微软有关上下文弹出菜单的专利
  6. 专利号6,578,054,增量同步。用来同步服务器和客户端里多个数据副本的系统和方法,通过此方法某一个数据副本的增量变化将会被识别,传输,整合到其他所有数据副本上。按照这个专利描述,Android的数据同步功能可以说全军覆没。
  7. 专利号6,370,566,从移动设备发起计划会议请求。专利里描述的实现方式和Google Calendar并不相同,所以不太明白这个和Android哪里冲突了。

对B&N的诉讼内容大多和电子文档的操作有关,没多大意思,所以这里略过不谈。

微软在Linux系统上的专利

也许更加讽刺的是,微软在Android出生之前就开始从Linux系统上获取专利授权费用,所以如果从源头上看,最近发生的这些事情也只是必然结果。

2007年微软就宣称Linux侵犯了自己的235项专利,然而这些专利的具体内容微软也从未公布过。微软的一贯策略是直接和那些应用Linux技术的公司谈判,签署专利授权协议。包括Amazon、Novell、Linspire、TurboLinux在内的多家大公司都已经和微软签有专利授权协议,以保护公司和用户的利益。也有一些在自己设备中利用到Linux内核的厂商,在受到微软的威逼之后直接选择从设备种移除相关功能,比如TomTom。

从上面微软状告摩托罗拉所提出的清单,我们可以大致想象出这235项专利的轮廓,绝大多数应该涉及到一些已经普遍应用在现代操作系统,已经成为呼吸般存在的基础功能。如果要避开微软的专利,那就意味着重新制造轮子,这对整个计算机行业都是一件非常悲哀的事情。

结语

专利本来是为保护知识产权、刺激创新而创建的一套系统,但也经常性会适得其反,如何平衡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从微软对Android相关厂商提出的这些专利来看,个人觉得恐怕更多的是拖了技术后腿,对于产权保护和技术创新已经没有丝毫意义。即便是基于商业战略考量,这个做法也毕竟不会长远,微软还是在现有智能手机的基础上好好加强创新吧,毕竟坐吃山空不是长久之计。

42 Comments:

  1. 拥有 Nook 的那家公司是 Barnes & Noble (B&N) 而不是 N&B 吧。

  2. @Huihui
    多谢指正!

  3. 这些专利也太通杀了吧

  4. 照这么说,是不是所有操作系统的应用者包括微软都应该给IBM这位老大哥交保护费啊

  5. 支持软软向所有地产开发商收取 windows 专利费

  6. 我只能说Fuck M$了……

  7. 这些东西也能拿专利?我申请两条腿站立的方法走路为专利,免费向M$以外的人受权,到时M$的人只能趴着走,哈哈

  8. 微软啊微软,你撸钱样子贱得可以了

  9. 记得tomtom为fat向M$交了钱的。

  10. 此文明显偏向android,微软既然发明了那些东西,而且注册了专利权,他便有权利收取一定的费用。而且微软正是因为有持续不断的创新,才会有这么多的专利权在手中。如果因为喜欢android而大骂微软的话,那可真是够傻逼的。正如LS的某些评论一般。

  11. @RAy
    有专利就理应有回报这个道理很显然大家都明白。这篇文章大部分都在陈述我挖掘出来的事实,完全没有否认微软收取专利授权费的合法性。而且关于合法与否也很显然是一件没有什么讨论价值的话题。

    我仅仅只是在结语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时至今日,微软依然通过一些已经成为桌面和手机操作系统底层基础功能的发明上广泛地收费,对整个行业和技术的发展恐怕不是一件好事。此外,微软对开源社区的贡献当然有很多,但是它从中也获益不少,包括文中提到的那些创新,所以我觉得从情理上讲,微软现在的这些行为并不光彩。

    大家的愤怒,我想不是因为微软的行为不合法,而是针对它最近这些动作所反映出来的霸道和小器。

  12. 我都还没有安卓手机呢!

  13. @何建博 @RAy

    軟件本來就不應該有專利, 而且不合用. 不用幫Android,用專利去告而獲利的公司都不會真的創造了什麼有用的東西而只是保護自己的一種做法.

  14. 在看MS攻击google的专利及apple新申请的专利,觉得专利法的某些部分该改改了。天啊,这都是些什么样的专利啊,根本就是平地树路障。虽然判断专利是不是有巨大的创性很困难,但对于IT来说原来的专利独享期实在太长了。专利法激励创新,但专利独享期过长绝对会打击后面的创新,使创新减慢.
    在IT方面,专利法的利益分配实在有问题。
    这次是实实在在觉得专利法在帮倒忙了

  15. 1. 既然有这样的制度,大家还是尊重为好,为自己明天收别家钱留点后路
    2. 微软曾经在移动OS领域也是霸主,从这么多现在已视为基本功能的专利就可以看出,微软在这个领域做出了极大的创新,也应该有所回报。请问,你认为微软怎么做才是光彩的呢?免费授权别家用专利吗?那干嘛谷歌不免费让别人登广告呢?
    3. 微软并没有赶尽杀绝,首先它只针对规模较大的企业收钱,对小企业与个人并未追究;其次每台5-15美元的费用并没有使得这些企业赚不了钱,这些企业的经营还能很好地维持下去
    4. 专利只保护20年,所以微软不会一直收钱的

  16. 贱党伪也

    mac里的dock也有专利,这种ui的专利应该可以绕过,只不过再创造的东西有敌不过愚蠢的大众的习惯的风险。。。

  17. 这种类似的专利多死了,不仅仅微软,任何在专利上栽过跟头的大公司都有一大把类似的专利——因为你不申请,别人哪一天就会申请,然后反过来告你。在这方面比微软无耻的公司多了去了,比如臭名昭彰的RAMBUS。

  18. 微軟牛逼!支持Microsoft一統江湖。

  19. 多的不说,你就是lj一个.发这种带有严重个人倾向的文章来误导人.
    凭什么ms创新的东西,申请的专利给你们白用?凭什么?用别人创新的东西不想支付专利费还有理了?

  20. 你个白痴,创新的东西是什么?什么算是创新,科技产业的专利制度发张到现在已经完全扭曲了,
    除了养活律师就没别的用处了。。。

  21. 央街浪子

    mmj同学还在辛勤耕耘博客这片天地啊.从solidot跳过来看到.还有几个老面孔在评论.:)

  22. @央街浪子
    哇,当真是好久不见你的头像了,突然好伤感…
    我两年才更新10几篇日志,谈不上耕耘了,哈哈哈。

  23. 原来专利这么挣钱,太爽了,这样

  24. 给博主解答一下几个问题:

    1。专利号5,579,517,长文件名支持。
    由于android 系统支持 FAT 格式的 MicroSD (TF) 卡,所以在卡上存储的数据必然要支持DOS长文件名,换句话说,任何一个支持 FAT 格式的设备,都受到微软此专利的限制。——去掉 FAT 文件系统的支持可以解决问题,但是如果去掉的话,把 android 手机插到 Windows 机器上,恐怕就不是那么容易能实现USB存储了。

    2。专利号6,621,746,闪存擦除。
    类似的功能我也做过,严格的说来,任何一个基于 Flash 的文件系统必然要实现类似的功能。毫无疑问 android 必须使用这个功能。如果这种功能被微软注册为专利,的确是行业的悲哀。

  25. 原来如此,明白了。
    多谢你的解答!

  26. 所谓的专利也就是保护费啦,不过这样的竞争性保护确实有存在的必要。
    记得曾经有一个笑话:
    老师问“山寨”的英语怎么说?
    同学答:Made in China

  27. 事实而已,,没什么光彩不光彩的。。至于会不人坐号山空现在也没法预知。。
    ———-
    置百丈玄冰而崩裂,掷须臾池水而漂摇。

  28. 当然是有意义的,中国正是因为没有这种专利池,才会完全没有企业做发明。

    大部分研发结果都是不成功的,那么怎么保护这些研发企业的利益呢,专利就是一个很好的办法,由最后成功的企业,支付专利金来分摊前面的研发费用,而不是完全拿来就用。

    微软支付的还少吗?这十几年,微软一直在支付类似的费用,现在轮到微软收费了,大家都受不了了。

    类似当初的土家饼,突然很流行,也突然就死了,就是因为没有专利保护,本来很有机会出一个很牛的连锁企业的。
    中国必须停止现在的抄袭了,否则企业只能做所谓的便宜走量类型的,根本出不了创新型的。

  29. 天方夜谭

    每个国家都应该制定语言专利, 谁用谁缴费。
    每个网络潮语的发明人都应该申请专利, 你说就收费。
    乔布斯应该申请pc机专利, 微软给他交钱。

    至于微软为什么一直以来习惯于与技术应用上斡旋,而不是公布,大概也是觉得这些东西实在离谱,不好意思公诸于世,让世人唾骂吧。

    如果因为别人发明了电灯,而我怕侵犯专利而不敢发明照明设备,那这个世界会是咋样?

  30. @天方夜谭 有点常识好不,麦金塔不是PC机

  31. 天方夜谭

    @Carson

    其实大家都明白我的意思就行了, 何必纠结?

  32. 现在 就是互相 搞 也不知道 出什么个结果出来

  33. 我大力的支持,哈哈哈

  34. @eer
    不幸的是,你还真说对了。
    例如前几年,有子母机的概念,但是一些开发商可能根本就不干这个,但是他们会挖空心思去想子母机的各种组合模式,都申请专利。
    真如你说的,可以将人(人是不行的,但是可以是机器人)动作的各种可能都去申请专利,以后机器人就不用动,否则就要交专利费。真是无聊,恶毒的专利制度。

  35. 所謂專利..和智慧財產不同…
    後者需要成品..個人贊成保護這類..例如我寫了篇文章,你拿去抄來抄去,這才犯法…
    專利:是想法一樣就會被告。
    請仔細想想:人類,目前的知識,都來自那些古人,無償取得..而且就那幾千幾萬先賢。
    『知識系出同門』,現在世界上有 67 億人口,認真想想:你有辦法完全避開別人的思維嗎?
    若真的可以,恭喜你,你超脫人類了,你是神。
    專利,就是註冊想法,我在台灣想到 “跌倒滾了一圈趴在地上吃土”,向全世界註冊了專利,其它 67 億 -1 人就不可以這樣做,一旦這樣,就要支付我專利金,否則侵權告上法院…
    專利合理嗎?

  36. 你个白痴,创新的东西是什么?什么算是创新,科技产业的专利制度发张到现在已经完全扭曲了,
    除了养活律师就没别的用处了。。。

  37. 所以说中国只能一直做人家的打工仔啦,游戏规则都人家定的。。。。

  38. 应该是有借鉴,而没有像国内一样抄袭。

  39. 专利制度是把双刃剑。

  40. 悲剧。。。我觉得it中的专利搞个有效期10年也就差不多了啊。。

  41. 微软不是也向摩托罗拉交专利费吗,不过好像是微软那个播放器,现在差不多停产了

  42. 说来说去,最终的费用还是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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